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5.9 我說桃園的RCA

隨著學期月到尾聲,我們的主題也越來越具環保色彩。今天想分享的是離我本身很貼近的故事,關於桃園RCA廠毒害事件,這個故事的背後也透露我們對過去「台灣經濟奇蹟」價值的重新檢視。

行政院環保署網站整理: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以下簡稱RCA)桃園廠位於桃園市(中山路與文中路之間),廠房占地約7.2公頃(位置如圖1)。該廠於59年由美國RCA公司設立,生產電子、電器產品,後經產權轉移,先後為美國奇異公司(GE)、法國湯姆笙公司所持有,81年10月關廠,廠地售予國內宏億公司。

83年6月2日前立法委員趙少康召開記者會舉發湯姆笙公司出售向奇異公司購置之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之桃園廠及竹北廠之土地,連續二十多年挖井傾倒有毒廢料,嚴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要求行政院責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井查驗,並要求奇異公司及湯姆笙公司負責清除、善後工作及賠償當地居民健康之損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立即成立調查專案小組,……其第一階段立即工作計畫包括:臨近民井、場內監測井及水井水質調查地下水流向確認、緊急供應居民瓶裝水、接裝自來水、初步健康評估、廠內操作實況歷史調查、臨近工業活動調查、土壤氣體、棲止地下水及地面水調查、 ……
初期委託工研院調查工廠附近民井20口地下水質(如表1),發現主要之污染物為1,1-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三氯乙烯等含氯化合物污染物,證實污染擴散情形。
要言之 ,RCA在營運時蓄意將生產過程中,非法處理產生的有汙染性的有機溶劑。這些溶劑都被RCA秘密到入自行開挖的水井中,水井裡面鋪滿了沙土,用來快速吸收這些汙染物,因此即使有環保署的人來稽查,也不易被發現。

據公視2010年播出的「記錄觀點」中查訪,當時員工出來時都敘述以前在工廠裏面,工廠都會提供茶包、咖啡包,來掩蓋掉有異味的地下水。而這種有機溶劑會對人體產生哪些毒害呢?


很多網路上有關於RCA的討論都可以知道,無非是高於一般常人的致癌率、不孕生出畸形兒等。我母親的老闆娘以前就曾在RCA上班過,她說當時她的許多同事的確不是得了癌症,就是已經過世。勞工們在推動台經濟成長的背後,背負著數不清的痛苦。

然而這些傷害都很難得到賠償,其一是這些犧牲,本質上都是台灣在1970年代為了將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恰巧配合美國因應環保意識抬頭,高汙染產業外移的風潮。另外一個因素是當時台灣退出聯合國,風雨飄搖中能否吸引外資進駐已是當務之急,絕非像今日環保意識高漲的情形。能否賺更多錢,是眾人所企盼的。

其二,RCA在桃園、竹北廠的產權因不斷轉讓,而使得勞工求償無門。當時RCA因有保密協定,使得整起汙染事件可以在秘而不宣的情況下,讓RCA順利退出台灣。然而新的接手者,並非汙染製造者,因而「推諉卸責」。然而身為購買產權的資方,難道沒有義務釐清其所購買的產權內容是否合宜嗎?若知道其中有大問題,是否會願意進行改善呢?

然而,這些勞工在切身受害,負責對象不明的情況下,要如何組織起來,「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確實是個大問題。其中牽扯到勞工-病人的心理因素:是否敢勇敢地站出來告訴社會大眾他們的意見?經濟因素:勞工們事過境遷,還有存款得以打冗長的官司嗎?現實因素:官司曠日廢時,能否搏倒加害者,仍然是個相當大的問題。加上事過境遷,許多受害者逐漸過世,抗議的聲音也將越來越弱小。這些都是受害的勞工們所面臨到的挑戰。

從另一方面來看,現居於桃園的人民無可厚非的是一群輸家。他們承擔著全體社會為了發展經濟而帶來的汙染,代價相當之高。我的母校是武陵高中,這個廠就在離我們母校約15分鐘的車程,中間隔了一條茄東溪。記得高中地理老師時不時都在提醒我們,「RCA的汙染可能已經到了茄東溪了。」

據〈記錄觀點〉中考察,共有12種含氯有機物(以三氯乙烯為主)因比重都大於水,很快的便滲透到了桃園的地下水層中。這些汙染物又和水不互容,會向油滴在水中一般,隨水流緩緩擴散,成為永久性的汙染。環保署也將RCA桃園廠址判定為「永久汙染處」,幾難復原。


RCA員工關懷協會、工傷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權會、司改會等聯合發表的新聞稿指出,2011年11月,RCA的受害者終於有所行動:

RCA工人終於站上法庭,親手打司法的第一戰!這是原RCA員工對資方提告多年來,首次進入實體訴訟,傳喚證人,過去在工廠內接觸有機溶劑而罹癌的工人與家屬,也將自各地前來聲援。這一仗拖了這麼久,是由於RCA公司花大錢請來律師,在法院拖延程序,作為訴訟策略,一來為律師賺進大筆律師費,二來拖死罹病的工人,讓訴訟難行,讓工人潰散敗訴。
RCA工人親自出庭作證是至為重要的,除了讓法官聽見真實經驗,也要社會記起資本家留給工人與環境的傷痛。困難在於,出庭作證的RCA工人擔心鬥不過病痛──這一次若是不說,下次開庭就怕沒有機會了!昔日的RCA線上女工、罹患鼻咽癌的阿窕姊,正是本次出庭的證人。她說:我們抗議了十年,年輕就進入RCA工作,喝了這麼多年被污染的地下水。公司跑了,我病了,我在RCA最要好的同事也罹癌過世,我要為她討回一個公道,也為我自己討一個尊嚴!
這是台灣首宗跨越勞工、環境議題的集體訴訟!過去的RCA污染經驗,對今天的中科仍然起不了教訓,因此我們敬邀關心RCA公害職災事件的各界人士,鬥陣聲援旁聽,一起對抗跨國企業的毒害!

這項沉寂已久的冤案也終於有些重新檢視的機會,在今年4月,苦勞網也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2012)3月14、15日,及4月18日三天,再度開庭審理RCA工傷事件,並傳喚證人張艮輝教授,前後共訊問了14個鐘頭,而這次開庭離上次已經過了10個月。
張教授是在1989年就讀台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時,參加指導老師的國科會計畫,至RCA廠房研究當時的空氣系統,所以才有機會留下寶貴的資料。
張教授在三天的審問中,證明RCA公司當時為了省電(特別是冷氣費)將空調轉成全部再循環,也就是空氣完全不對外流通,雖有空氣濾淨器,但幾乎完全沒發生效果,……
張教授的證詞,對受害的員工來說是一大震驚,沒想到除了飲用的地下水外、連空氣也是有毒的。到庭旁聽的一位RCA協會會員難過地說,「如果不是聽了張老師的說明,我們跟本不知道自己吸入的是這種空氣,我們只知道空氣很難聞,其它什麼都不知道,但久了也就習慣了,就沒有感覺。」
這位女工的話,反應出工人們最真實的處境──如果老闆不說,工人們完全不會知道自己身處於何種危險之中,就算覺得不舒服也只能默默忍受,等到嗅覺疲勞了,身體累到沒感覺了,似乎就沒事了,直到身體真的出了問題。
在法庭上,被告律師不停要張教授提出當時的資料,並質疑張教授研究的可信度和代表性,以及研究方法上的瑕疵。但是這樣的資料根本是RCA公司應該要提供的,如今RCA公司卻以火災為由,不提供資料, ……
最後,被告(RCA公司)的律師質疑張教授的研究方法及儀器 ……
下次開庭地時間,是今年6月6日上午9點30分和6月7日下午2點,這兩次開庭將傳喚證人田揚駿先生,田先生是RCA公司當時的維謢員,他的證詞將呼應張艮輝教授,以工人的角度說明RCA廠內真正的狀況和RCA公司當時的管線情形,希望藉此能把RCA當時廠內的狀況,和工人們所受到的毒害進行更清楚的描繪。


從這則新聞當中也可知,RCA廠竟然連空氣都有毒!但主流媒體仍在追逐其他事情,為苦勞網較多著墨於環境報導,是以才有這個機會重新看到整起事件的再檢視。

我們都知道台灣經濟成長是個奇蹟,或許在當代不得不然。然而在歷經10年、20年、30年後,我們付出了什麼代價?這些不是離我們很遙遠的故事,這個故事確實發生在我家後院,是晚餐飯桌上的話題。同樣的,東海大學臭氣事件、中科汙染案、竹科綠牡蠣案、國光石化案,這些都是經濟與環境衝突的事件。唯事過熱點,媒體也不進行後續追蹤報導。

雖然國內環保意識上漲,唯行動力仍不足。且參與的主力多為學生,在國光石化一案中,若非學生的行動吸引了媒體注意,終能搏上大媒體而引起社會高度重視,否則今日濕地髮可能不會被討論。這些年頭過去了,我們真的學到了所謂的環境教訓嗎?媒體也真的有前車之鑑了嗎?我想從報導平台與數量之懸殊,即可知道。


謹以此文記RCA和5月1日勞工節,像他們的努力致意。附上記錄觀點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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